金柯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地塊士壤修復工程效果評估報告公示信息
金柯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地塊位于昆山市青陽南路159號,項目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20.993541°,北緯31.369191°。地塊總面積16600平方米。根據《昆山市B05規劃編制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2019~2035年),本項目地塊規劃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的科研用地(A35,屬于第二類用地)。
2020年12月,金柯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委托蘇州水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金柯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調查結果表明本地塊土壤中鎳濃度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最大值位于S12-4處(超標19.78倍),最大超標深度為 2.5~3.0m,分布于地塊西北側(廢水處理站)及地塊南側(氯化鎳生產車間);地下水中pH、鎳、氯化物、硫酸鹽濃度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
2021年底,金柯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委托蘇州水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金柯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地塊開展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工作。風險評估(按照二類用地來進行風險評估)結果表明,地塊土壤中關注污染物鎳的人體健康風險超過可接受水平,需采取修復措施;地下水中鎳的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考慮飲用水暴露途徑),而氯化物、硫酸鹽及pH缺少毒性數據,未納入風險評估關注污染物名單,且經分析對周邊敏感受體不會產生影響,故無需采取修復措施。根據地塊實際情況進行進一步分析,確定地塊土壤中鎳的修復目標值為900mg/kg,土壤的總修復面積為1196m2,修復體量約4162m3(含放坡土850 m3)。
2023年6月至9月,金柯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委托蘇州大研環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先后完成了《金柯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地塊修復技術方案》和《金柯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地塊土壤修復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評審及備案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地塊內污染土壤的修復范圍和方量,同時,提出了優先采用泥窯協同處置技術修復本地塊內重金屬鎳污染土壤,以及施工各階段及施工工序的布置。
2023年9月至11月,蘇州大研環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金柯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地塊土壤修復及自檢工作,同期,金昌市誠信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該施工單位的施工全過程開展監理工作。
我單位按照有關技術導則和驗收技術規范完成了資料收集整理,現場踏勘,布點采樣以及實驗室檢測等效果評估工作。通過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修復過程中的資料整理和審核,本地塊修復過程資料基本齊全。根據施工資料,施工單位于2023年9月26日~10月21日完成了地塊內污染土的轉運工作,原設計污染土方量4162m3(含放坡方量850m3),實際開挖污染土方量4148.65m3(含表層土清理及基坑內的建筑垃圾),其中基坑內建筑垃圾約200m3,最終轉運至水泥窯污染土方量約3948.65m3,共計5716.09t。根據水泥窯協同處置單位提供的熟料監測報告和污染土接受消納證明,本地塊污染土壤在水泥窯協同處置過程中符合有關技術規范要求。施工現場將石塊沖洗水以及車輛沖洗水統一收集后,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置。施工過程中,修復技術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及監測均得到較好的落實,施工過程未收到任何人員和單位的投訴和舉報,未發生任何安全及環境污染事故。
本次效果評估包含回填土堆存區,基坑清挖后的側壁和坑底,潛在二次污染區域及非修復區域四個對象區域,效果評估過程嚴格參照相應的技術導則。回填土堆存區,基坑清挖后的側壁和坑底,潛在二次污染區域及非修復區域效果評估過程均得到了一次性通過。
綜上,經修復后本地塊的污染區域達到了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中確定的修復目標值,潛在二次污染區域和非修復區域均未受到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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